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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付通钱包服务协议

盛付通支付服务协议
本《盛付通支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包括《隐私保护声明》,《客户合法权益保障方案》等,是客户(个人或单一实体,以下或称“您”)与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付通”)之间有关盛付通支付服务的法律协议。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 “盛付通支付网站”指的是盛付通为客户提供的网上交易平台,域名为[www.shengpay.com],包括所有在上述域名下的页面内容,但不包括上述页面中以文字、图片或其他形式所设的对外链接网站或网页内容。
第二条 “盛付通支付系统”(下称“本系统”)包括计算机软件,并可能包括相关网络服务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支付官方网站www.shengpay.com)、盛付通客户端、电子媒体、印刷材料和“联机”或电子文档。您一旦安装、复制、访问网站或者盛付通客户端、充值、支付、运行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系统”,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以上述任何一种方式使用“本系统”。
第三条 “盛付通账户”指的是您使用盛付通支付服务时,盛付通向您提供的账户编号,您可以自行设置或更换密码,并实现本服务的各项具体功能。
第四条 “盛付通支付服务”(下称“本服务”)指的是由盛付通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依托盛付通支付系统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
第二章 声明
第五条 盛付通在此特别提醒您认真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特别是其中免除或者限制盛付通责任的免责声明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负任何责任”、“无义务”等词汇),以及客户需遵守的《隐私保护声明》《盛付通用户合法权益保障方案》中的条款,和其它限制客户权利的条款(该等条款通常含有“不得”等词汇)。这些条款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适用。除非客户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否则无权使用本服务。
第六条 盛付通有权在必要时单方修改或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并将通过盛付通网站(链接地址:www.shengpay.com)或者客户端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若您于任何修改或变更本协议条款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修改或变更,若您不同意,则您应主动立即停用本服务。
第七条 盛付通特别声明,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盛付通账户时,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您属于自然人的,您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至65周岁之间。如您所属的国家或地区排除本协议内容的全部或部分,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否则,您继续使用本服务视为您同意承担相关的法律风险或法律责任。
第八条 盛付通重要提示: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您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您委托支付机构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您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您,但不以您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第三章 盛付通账户的注册
第九条 在使用本服务前,您必须先注册成为“盛付通”用户,您应同意以下事项:
(一)您必须依盛付通服务注册表的提示提供您本人真实、准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您同意并授权盛付通在提供本服务前和服务期间向有权机关或组织查询或核实您的相应信息。
(二)盛付通有权依据相关规则及自身独立判断,审查您所提供的资料是否合法、真实、有效、完整,并决定是否接受您成为盛付通的用户或提供部分或全部功能。同时,您应维护并及时更新您的资料,确保其真实、有效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错误、虚假、失效、过期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盛付通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为错误、虚假、失效、过期或不完整,盛付通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全部或部分本服务。盛付通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将承担因此所产生的损失及责任。
(三)若因您未及时更新基本资料,导致本服务无法正常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或拒绝付款的理由,且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盛付通不承担责任。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盛付通有权注销或永久冻结您的盛付通账户:
1. 您发布虚假商品或服务信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实施欺诈活动;
2. 您实施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 本服务使用规则
第十条 本服务使用规则:
(一)一旦您注册成为盛付通用户,并使用本服务,则视为您授权盛付通在您及(或)对方符合指定条件或状态时,支付款项给您所指定的对象,或收取您指定人支付给您的款项。
(二)您确认,您在盛付通支付网站或者盛付通客户端按本服务公示的服务流程向盛付通发出的指令,都不可撤回或撤销。您同意盛付通有权按照有关指令依据本协议及相关规定对款项或者交易进行处理。
(三)盛付通会将您使用本服务暂留在盛付通账户内的资金,与盛付通自有营运资金完全独立开来,且不会将该资金用于您指示以外的其它用途。
(四)您了解盛付通并非银行或金融机构,本服务也并非金融业务,本协议项下的资金转移均通过银行实现,您认同资金于途中流转的时间在合理范围内,具体到账时间取决于银行等系统。
(五)您同意,盛付通无需对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由盛付通保管或代收代付的款项的货币贬值、汇率变动、投资亏损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六)如您需要注销您的盛付通账户,应提交相关申请并经过盛付通审核同意。在您注销盛付通账户前,您应将该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转回至您本人的银行卡账户或者向盛付通发出支付指令以清空账户资金。盛付通注销您的盛付通账户,即表明盛付通与您之间的协议已终止,盛付通将会取消所有待处理的交易。如您的盛付通账户存有资金余额,盛付通会提前通知您将该盛付通账户内的资金余额转出;如您未在盛付通指定时限内转出上述资金余额,您可通过联系盛付通申请退回;待盛付通对您通过身份核实后将您原来盛付通账号资金退还至您本人指定收款账户。即使您的盛付通账户被注销,您仍应对您使用盛付通支付服务期间的行为担责,同时,盛付通仍可按照法律规定保有您相关的账户交易记录等信息。
(七)您理解,盛付通有权按照公安、检察、法院、海关、税务及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对您在盛付通的资金及账户等进行查询、冻结或扣划。您同意,盛付通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仲裁裁决书、行政决定书等)的内容处置与您的盛付通账户相关的款项和交易。
(八)您了解,如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由于您的盛付通账户被盗用或冒用造成您的资金损失,经盛付通同意,您可授权盛付通代表您向相关责任第三方或赔付机构进行追偿。您与盛付通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交易风险。当您通过本服务进行各项交易时,若您或对方未遵从本协议或盛付通支付网站或者盛付通客户端说明中的操作指示,盛付通不保证交易会顺利完成,且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若因上述状况致使款项已先行汇入您或他人的盛付通账户,您同意盛付通有权直接自相关账户余额中扣回款项,及拒绝您要求支付此笔款项的指示。此款项若已汇入您的银行账户,您同意盛付通有权向您事后追索。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自行谨慎判断对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或转账给对方等,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
第十二条 本服务的功能:
(一) 保管:您可以通过本服务指定的方式,向您的盛付通账户汇入一定金额的货币,并委托盛付通代为保管。
(二)代收:您可以要求盛付通代为收取其他盛付通客户向您支付的各类款项。
(三)代付:您可以要求盛付通将保管或代收的您的款项向指定的第三方进行支付。您同意,盛付通代付后,如非经法律程序或者非因本协议约定, 此等支付是不可逆转的。
(四)退款:您可以要求盛付通退返盛付通保管的您的款项,但您必须提供一个与汇款人 ( 保管款 ) 名称相符的有效的中国大陆银行账户。盛付通将于收到您退款指示后的一到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您提供的银行不同,会产生汇入时间上的差异),将相应款项汇入您提供的银行账户。
(五)转账:您可以要求盛付通支付您的应收款,即将您盛付通账户内的资金转账至与您指定收款人名称相符的有效的中国大陆银行账户。盛付通将于收到您该指示后的一到五个工作日内(根据您提供的银行不同,会产生汇入时间上的差异),将相应款项汇入您提供的银行账户。
(六)查询:盛付通将对您在本系统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的目的最终是否实现。您可以在盛付通支付系统中实时进行查询,并可以此为基础与您的账户进行核对查询,如您认为记录有误,盛付通将向您提供已按照您的指示收付款的记录。您了解并同意您最终能够收到款项的责任是由您提供的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提供的,您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
(七)款项专属:若您不使用保管于盛付通账户的款项,盛付通将会妥善保管,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不作任何其他非您指示的用途。
第五章 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 盛付通保留制订及调整服务费的权利,具体服务费用以盛付通在营业场所或网站或者客户端上公示的收费方式为准。
第十四条 您同意,除非另有约定,您同意盛付通有权自您委托盛付通代管、代收或代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服务费用。
第六章 使用限制
第十五条 在使用本服务前,您必须先注册盛付通账户,您必须依盛付通服务注册表的提示,提供合法、真实、有效、完整的资料。
第十六条 您了解并同意,为保障您盛付通账户资金安全,在您使用本服务时,包括但不限定于代付、退款、转账,盛付通需对您的身份进行一定的核实,同时对于盛付通账户资金的可使用额做出一定的限制。盛付通拥有制定及调整本服务限制规定的权利,具体规定以您使用有关服务时盛付通网站或者客户端上所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遵守中国相关法令、您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不得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也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否则盛付通有权中止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同时您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若因此导致盛付通遭受损失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您同意并保证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下列任何行为,否则,您应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2. 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其他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3. 违反依法律或本协议所应负的保密义务;
4. 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的;
5. 从事任何不法交易行为,如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或其他违禁物;
6. 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7. 涉嫌洗钱、恐怖融资、套现或进行传销活动的;
8. 使用无效信用卡号码或他人信用卡号码进行交易;
9. 使用无效银行账户或他人银行账户交易;
10. 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
11. 从事任何可能侵害盛付通服务系统的行为;
12. 其他违法行为或盛付通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的行为。
第十九条 您了解并同意,如果盛付通发现异常交易或有疑义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本协议或者其他不当行为的,或者基于自身独立判断或第三方举报或投诉,认为您已经违反任何国家法律、法规(如适用)的规定或本协议任何条款,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公安等政府机关向盛付通发出要求,盛付通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中止或终止您的盛付通账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暂停结算、冻结资金等限制措施),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份或全部功能。
盛付通按照上述规定采取冻结措施后,如您申请解冻,盛付通有权自行判断且根据前述冻结原因以及您提供的申请解冻原因来决定是否允许全部或部分解冻,您应充分理解您的解冻申请并不必然被允许,且申请解冻时您应当配合盛付通核实您的身份的有关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身份证、护照、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资金来源证明,交易证明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信息或文件。
第二十条 根据《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盛付通不得为金融机构,以及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开立盛付通账户。如您属于金融机构或从事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等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且您持有盛付通账户的,则您同意按照盛付通流程尽快将该盛付通账户内资金提现或通过转账等途径支用完毕,并授权盛付通将该账户注销。
第二十一条 根据监管要求,盛付通将按照以下规定对您开立的支付账户进行分类管理,并且,盛付通有权根据您的风险情况以及监管要求调整您的交易限额及笔数:
(一)Ⅰ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余额付款交易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1000 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二)Ⅱ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仅可用于消费和转账,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10 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三)Ⅲ类支付账户: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不超过20 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您了解并同意,您的支付账户与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的日累计转账笔数均为999笔,超出上述限额和笔数的,盛付通将不再为您办理转账业务。
第七章 盛付通账户及密码安全
第二十二条 您了解并同意,您将对使用盛付通账户及密码的一切行为负完全的责任,并同意:
(一)妥善保管您的客户名和密码,您不可对其他任何人泄露您的盛付通账户及密码,对于因帐户或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同时您保证不使用其他任何人的盛付通账户及密码。
(二)您如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盛付通账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的情形时,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盛付通,要求盛付通暂停对您账户的服务。盛付通在收到有效通知后,将及时暂停对您账户的服务,但对任何其他人使用您的帐户已发生之结果,除非可证明盛付通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盛付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为了防止资源占用,如您连续12个月未使用您的盛付通登录名或盛付通认可的其他方式登录过您的会员号或账户,盛付通会对该会员号或账户进行注销,您将不能再通过该盛付通登录名登录本网站或客户端并使用相关会员号或者账户。如该会员号或账户有关联的理财产品、待处理交易或余额,盛付通会协助您处理,请您按照盛付通要求方式进行操作。
第八章 服务中断或故障
第二十四条 本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您无法使用本服务时,盛付通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 盛付通系统停机维护或者升级;
(二) 银行或者电信部门出现故障、技术调整、网站升级等原因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三) 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病毒、木马、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第三方服务瑕疵或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本系统不能提供服务的。
(四)您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出现故障;
(五)您操作不当或通过非盛付通授权或认可的方式使用本服务;
(六)发生盛付通无法控制或无法预见的情形。
第九章 隐私权保护
第二十五条 保护客户(特别是未成年人)的隐私是盛付通的一项基本政策,关于您的客户资料和其他特定资料将按照盛付通《隐私保护声明》《盛付通用户合法权益保障方案》受到保护,详细规定请参见《隐私保护声明》《盛付通用户合法权益保障方案》。
第十章 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第二十六条 盛付通仅对本协议中所列明的义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您明确因交易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应由交易双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 盛付通客户信息是由客户自行提供,盛付通无法保证该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您应对您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盛付通不对交易标的及本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本服务将符合您的需求;
(二)本服务将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e;
(三)您经由本服务交易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将符合您的期望;
(四)盛付通的合作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
(五)您经由本服务的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应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因资料的下载而导致您电脑系统的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盛付通不承担责任;
(六)您自盛付通及盛付通工作人员或经由本服务取得的建议或资讯,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均不构成盛付通对本服务的任何保证;
(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盛付通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八)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任何情况下,盛付通因本协议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第十一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十条 盛付通支付网站或者客户端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资讯、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盛付通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依法拥有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第三十一条 非经盛付通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盛付通支付网站程序或内容。
第三十二条 尊重知识产权是您应尽的义务,如有违反,您应对盛付通或其关联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完整协议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由本协议条款与《隐私保护声明》《盛付通用户合法权益保障方案》等本网站或者客户端公示的各项规则组成,相关名词可互相引用参照,如有不同理解,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第三十四条 您对本协议理解和认同,您即对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内容理解并认同,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您和盛付通即受本协议所有组成部分的约束。
第三十五条 如果本协议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十三章 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法律适用与管辖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如发生本协议相关条款与中国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则该条款将按相关法律法规重新解释,而其他条款则依旧有效。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签订地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您与盛付通的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特 别 声 明
鉴于: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盛付通在此依法做出特别声明如下: 盛付通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您注意的义务将通过如下方式实现:在本协议中盛付通以明确的足以引起您注意的加重字体、斜体、下划线、颜色标记等合理方式提醒您注意相关条款(需要强调的是,还包括用户应特别注意任何未明确标记的含有“不承担”、“免责”“不得”等形式用语的条款),该等条款的确认将导致您在特定情况下的被动、不便、损失,请您在确认同意本协议之前再次阅读上述条款。双方确认上述条款非属于《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的条款,盛付通尊重您的权利尤其是诉讼的权利,但作为全国运营的公司,盛付通在尊重您诉讼权利的同时建议诉讼管辖地法院为盛付通所在地法院,而您选择同意合同并使用服务即视为双方对此约定达成了一致意见。 您如有任何需要说明条款的要求,请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同时立即致电 或发送邮件,若您未致电或发送有说明条款要求的邮件至盛付通而选择同意该协议,则双方在此确认盛付通已依法履行了根据您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说明的法定义务,盛付通已给予您充足的时间与充分的选择权来决定是否缔结本协议。 鉴于盛付通已依法明确了上述条款、履行了格式条款制订方的义务,您点击同意或下一步,将被视为且应当被视为您已经完全注意并同意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尤其是提醒您注意的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您不应当以盛付通未对格式条款以合理方式提醒您注意,或未根据您要求尽到说明义务为理由而声称或要求法院或其它任何第三方确认相关条款非法或无效。